欧盟民主仍是个半拉子工程

发布于2014-2-7

欧盟是一个由28个主权国家构成的国家集团,从诞生到成长至今60多年,就像一个人的生命运转过程,理解起来非常不易。如果有人说对欧盟已相当了解,那么基本上可以下个结论,他吹牛的成分一定不小。

所以,本文不求面面俱到,但求讲清一个问题,即欧盟民主。依我看,欧盟民主可分为两个不同的民主:一个是成员国民主,另一个是欧盟机构民主。但通常情况下,许多人把这两个民主搞混了,认为它们是一回事。本文所说的欧盟民主指的是后者。

应该说,按照西方的民主标准,欧盟28个成员国都是民主国家。因为,加入欧盟的先决条件之一是,这个国家必须民主化。追求民主是世界人民的共同理想。正是看准了这一点,欧盟领导人经常用民主来“诱惑”其他国家。

成功的例子是吸引东欧国家民主化。1989年,东欧剧变。原来的共产主义东欧国家实行了民主化,采用了资本主义制度,最终都加入了欧盟,成为西方民主集团的成员。

失败的例子是改造“阿拉伯之春”国家。2011年,“阿拉伯之春”在西亚北非国家爆发。当时,欧盟领导人表现得异常兴奋,认为可以将改造东欧国家的经验移植到阿拉伯国家,使它们民主化。结果呢?突尼斯、埃及、利比亚等国至今仍在痛苦中挣扎。

成功失败仍不明了的例子是欧盟东部伙伴关系国。2009年,欧盟与乌克兰、白俄罗斯、格鲁吉亚、摩尔多瓦、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等6国发起“东部伙伴关系国”计划。迷人的口号是帮助这些国家搞民主。但现在,由于乌克兰发生大规模社会动荡,该计划面临严重挑战。结果如何,还需时间来检验。

在这三个例子中,欧盟领导人为了使民主听起来更迷人,他们偷换了概念——把成员国民主换成了欧盟民主,把成员国的民主实践说成了欧盟的民主实践。实际情况是,欧盟作为一个整体,只实现了一半民主。

欧盟的机构很多,但最主要的有三个——欧盟理事会、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。而在这三大机构中,只有欧洲议会议员实现了直接选举,而其他两个机构的领导人还是被“成员国领导人任命的”。

这样,批评的声音就来了。最尖刻的批评之声是,欧委会主席是欧盟权力最大的领导人,恰似成员国总理,也就是政府首脑,却不是民主选举产生的,因而严重削弱了欧盟的合法性。

为了增加合法性,有人建议将欧洲理事会主席和欧盟委员会主席两个职位合成一个,再由欧盟选民直接投票选举。这样,欧盟领导人就成了“民主选举的合法领导人”了。但观察人士认为,这是欧盟的长远目标,短期内不可能实现。

2014年是欧盟选举年。欧洲议会的751名议员将在5月的大选中选举产生;2014年也是欧盟领导人的换届年。现任欧洲委员会主席范龙佩(欧盟总统)、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(欧盟总理)、欧盟负责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阿什顿(欧盟外长)都将易人。

许多观察人士认为,根据《里斯本条约》的规定,2014年选举的欧洲议会将被赋予更大权力,在欧委会主席人选上有更大发言权。在一定程度上,这也是欧盟民主向前迈了一步的标志。

但也有观察人士指出,欧洲议会选举的民众参与度越来越低,说明欧洲议员的民主代表性也不高。他们给出的数字是:1979年欧洲议会第一次实行直接选举。当年的欧盟成员国为9个,投票率为62%。之后,欧盟成员国的数量在增加,但投票率却一路走低。1994年,成员国为12个,投票率是56.8%;1999年,成员国为15个,投票率是49.5%;2004年,成员国为25个,投票率是45.5%;2009年,成员国为27个,投票率是43%。

2014年,欧盟成员国增加到28个,但几乎没有人认为投票率会超过50%。这样看来,说欧盟民主只是个半拉子工程,一点都没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