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联络点的主要职责
一组织管理协调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;
二街道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,安排基层法律服工作者办理民事法律援助事项;
三解答法律咨询;
四代写法律文书;
五接受县市区法律援助心的指派办理民事法律援助事项。
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对公民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,应当依照法律援助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查,对属于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范围且本站有能力承办的申请事项,可以自行决定予以援助;对不属于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范围或本站无能力承办的申请事项,应当及时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交县市区法律援助心审查,由县市区法律援助心决定是否予以援助。